
各街道办事处,金水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区林业和园林局拟订的《江夏区2018年绿化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9日
江夏区2018年绿化工作方案
区林业和园林局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打造武汉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示范区,加速建成武汉南部生态新城,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绿化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生态立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迎接武汉军运会园林绿化大提升工程为重点,以积极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坚持绿道、绿廊、绿山、绿城“四绿共治”, 把扩绿与改造相结合、绿化与美化相结合,大力实施全域增绿提质,让江夏处处见绿、层层彩化、时时花香,努力建设美丽江夏,为加速建成武汉南部生态新城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主要目标
(一)造林绿化
完成人工造林0.2万亩;精准灭荒0.019万亩;退化林分0.72万亩,中幼林抚育0.3万亩,四旁植树30万株;创建森林城镇1个,绿色示范村10个。森林覆盖率提高0.05%,活立木蓄积量提高3%。
新建经济林基地1000亩,大力发展“森林+”绿色产业,加快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林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
(二)公园绿地
新建绿地66公顷,改建绿地4.4公顷,新建阳光创谷景观绿化,续建中央大公园。
(三)通道绿化
新建四环线生态带(南段江夏区段)22.9公里。实施上潭湖环湖景观绿化改造。新建环汤逊湖绿道14公里。完成绿色通道建设20公里。
(四)其它绿化
实施军运会绿化档次大提升工程,完成强军路绿化0.73公里、兴军路绿化0.94公里,重点保障路线通透围墙立体绿化8600米,完成军运会保障线路行道树补植补栽树木2554株。
(五)资源管护
1.完成“十二五”期间破损山体修复2034.2亩,完成2017年破损山体生态修复1722亩,启动2018年破损山体修复2116.1亩。
2.完成安山国家级湿地公园验收工作。
3.完成上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
3.加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疫源疫病监测等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4.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林木采伐蓄积量控制在限额范围内,占用征收林地面积控制在定额范围内。
5.建立森林、湿地资源动态检测体系。
6.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六)改革改制工作
1.完成国有林场改革(青龙山林场、楠竹场)。
2.完成园艺场改制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工作内容。
3.启动林科所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金水办事处、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及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将绿化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具体项目中,强化项目推动。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绿化工作目标任务。
(二)营造绿色氛围。围绕生态立区战略,加大造林绿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和引导,增强全民绿化意识,调动社会各届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改善环境的浓厚氛围,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推进我区造林绿化工作的强大力量。
(三)激励多元投资。用好中央、省、市专项补助资金,充分发挥园林城建项目补贴资金,林业以奖代补惠农资金,生态公益林、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等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推行公园建设、园林绿化PPP模式,争取金融政策支持,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绿化建设,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全社会投入的造林绿化大格局。
(四)强化技术支撑。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的要求,加强技术指导,科学选择造林树种,搞好绿化设计,严把苗木质量关,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苗木质量等级标准,提高造林绿化成效;要高标准建设一批林业示范街、示范村和园林绿化示范园、示范路,通过样板,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整体推动造林绿化进程。
(五)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改革创新,加快园林绿化建设体制改革试点,推进园林绿化建管分离,建立市场化管护机制,探索“林长制”、“山长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健全森林林地、湿地、绿地“生态一张图”,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生态评价考核机制。
2018年绿化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一、区林业和园林局
(一)新建绿地66公顷,改造绿地4.4公顷。
(二)做好军运村、四环线绿化监管工作。
(三)建立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体系。
(四)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林木采伐蓄积量控制在限额范围内,占用征收林地面积控制在定额范围内。
(五)完成园艺场改制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工作内容。
(六)启动林科所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七)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
二、纸坊街
(一)完成人工造林200亩,退化林分修复336亩(有林地封山育林336亩),中幼林抚育100亩,四旁植树0.6万株,绿色通道建设1公里。
(二)创建绿色示范村1个。
(三)做好辖区内4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五)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三、郑店街
(一)续建破损山体生态修复4处,面积667.3亩,其中:黄金村长茅山151.5亩、黄金村尖山105.3亩、段岭庙村云井山263.1亩、劳四村老虎山147.4亩。
(二)启动破损山体生态修复2处,面积495.6亩,其中:劳一村梅子山110亩、东风村凤灯山385.6亩。
(三)完成人工造林200亩,精准灭荒97亩,退化林分修复530亩(其中人工更新30亩,有林地封山育林500亩),中幼林抚育300亩,四旁植树1万株,完成绿色通道建设2公里。
(四)做好辖区内9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五)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六)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四、金口街
(一)完成破损山体生态修复2处,面积133亩,其中:旭光村蛇山36亩、棺材山97亩。
(二)启动破损山体生态修复1处(三门口村土地山),面积204.9亩。
(三)完成人工造林100亩,精准灭荒48亩,退化林分修复500亩(有林地封育500亩),中幼林抚育300亩,四旁植树3万株,绿色通道建设2公里。
(四)打造绿色示范村1个。
(五)做好辖区内4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六)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七)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五、五里界街
(一)完成人工造林100亩,退化林分修复507亩(有林地封山育林507亩),中幼林抚育50亩,四旁植树0.5万株,通道绿化2公里。
(二)打造绿色示范村1个。
(三)做好辖区内32棵古树、1棵名木的管护工作。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五)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六、乌龙泉街
(一)完成人工造林200亩,退化林分修复650亩(人工更新150亩,有林地封育500亩),中幼林抚育300亩,四旁植树1万株,绿化通道建设2公里。
(二)打造绿色示范村1个。
(三)做好辖区内18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五)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七、安山街
(一)完成安山湿地公园建设任务,确保通过国家验收。
(二)完成人工造林300亩,精准灭荒17亩,退化林分修复650亩(人工更新150亩,有林地封育500亩),中幼林抚育300亩,四旁植树2万株,绿色通道建设2公里。
(三)打造绿色示范村1个。
(四)完成上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内容。
(五)做好辖区内4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六)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七)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八、山坡街
(一)积极推进森林城镇建设。
(二)完成人工造林300亩,退化林分修复1100亩(人工更新1100亩),中幼林抚育700亩,四旁植树3万株,完成通道绿化建设2公里。
(三)打造绿色示范村1个。
(四)做好辖区内12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五)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六)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九、舒安街
(一)完成人工造林150亩,退化林分修复900亩(人工更新900亩),中幼林抚育400亩,四旁植树2万株。
(二)做好辖区内12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三)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四)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湖泗街
(一)完成人工造林200亩,退化林分修复1500亩(其中人工更新1300亩,有林地封山育林200亩),中幼林抚育400亩,绿色通道建设5公里。
(二)打造绿色示范村1个。
(三)做好辖区内7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五)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一、法泗街
(一)完成人工造林150亩,实施精准灭荒28亩,中幼林抚育50亩,四旁植树0.5万株,绿色通道建设1公里。
(二)打造绿色示范村1个。
(三)做好辖区内6棵古树的管护工作。
(四)完成上涉湖湿地保护区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内容。
(五)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六)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二、金水办事处
(一)完成四旁植树0.4万株。
(二)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三)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三、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
(一)完成破损山体生态修复1处(幸福村老鼠尾),面积1101.4亩。
(二)完成四旁植树3万株。
(三)完成军运会保障路线临街3400米围墙立体绿化;完成军运会保障路线行道树补栽220株。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五)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四、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高新技术产业园
(一)完成四旁植树3万株。
(二)完成上谭湖环湖2.2公里景观绿化改造升级工程。
(三)完成军运会保障路线行道树补植补栽250株。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五)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五、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现代产业园
(一)完成破损山体生态修复1处(十月村凤凰山),面积55亩。
(二)启动破损山体生态修复1处(大桥村岳家山),面积40亩。
(三)完成四旁植树3万株。
(四)完成柏木岭街全线绿化提升工程。
(五)完成军运会保障路线行道树补植补栽250株。
(六)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七)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六、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汽车产业园
(一)完成破损山体生态修复1处(勤建村勤建后山),面积77.5亩。
(二)启动破损山体生态修复2处,共550.2亩,其中:虎山村、海口村金夹山495.2亩,海口村金岗山55亩。
(三)完成四旁植树3万株。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五)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七、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
(一)完成人工造林100亩,退化林分修复527亩(有林地封山育林527亩),中幼林抚育100亩,四旁植树2万株,绿色通道建设1公里。
(二)打造绿色示范村1个。
(三)完成上涉湖湿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拆除房屋20户,建筑面积4404.35平方米,鱼池5处实行生态养殖,种养殖退出核心区)。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管护合格率达到100%,考核验收率达到100%。
(五)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十八、区城乡建设局
(一)完成江夏中央大公园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58.62亩绿化部分。
(二)完成金龙大街扩建段景观提升工程(武昌大道—G107段的绿化提升),全长4.8公里。
十九、区水务局
完成破损山体生态修复1处(金口街铁锦村黑山),面积242亩。
二十、江夏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完成新建汤逊湖环湖绿道14公里其中的绿道、驿站及绿化部分。
(二)完成黄家湖大道道路景观工程,江夏全线的绿化提升:行道树补栽;中分带、侧分带补充花灌木和花卉,围网绿化等。
(三)完成星光大道道路景观工程,G107—文化大道段绿化提升:行道树补栽;中分带、中分带、侧分带补充花灌木和花卉,围网绿化等。
(四)完成运动员村景观绿化16.7万平方米。
(五)完成黄家湖高标农田及林业改造88万平方米。
(六)完成强军路道路绿化工程(兴军路—黄家湖大道段),全长0.83公里。悉尼FC数据分析
(七)完成兴军路道路绿化工程(强军路—黄家湖大道段),全长0.99公里。
(八)完成梁子湖大道全线绿化提升工程。
二十一、江夏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一)完成阳光沿湖景观绿化,面积35万平方米。
(二)完成文化大道景观提升工程(汤逊湖桥—金龙大街段),全长6.63公里。
(三)完成武昌大道绿化提升工程(S101—金龙大街段)。
二十二、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完成破损山体生态修复1处(郑店街劳七村黄质山),面积120亩。
二十三、梁子湖水产集团公司
完成上涉湖湿地保护区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内容。

